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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可贷多少

时间:2019-08-06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  分类:太仓花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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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较贷款额度按以下公式:按职工小我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较贷款额度的公式:告贷申请人(含配合告贷申请人)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×6(倍);告贷申请人及其他共有人中仅一人合适贷款额度前提的,市公积金核心工作人员答复暗示,自2016年10月4日起购房并网签合同的,第二次公积金贷款,可贷50万元;按1万元计较;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。两边合适申贷前提的采办新建住房、存量成套住房(二手房)、建筑住房、翻建住房,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该跨越月缴存基数的5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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